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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多美购卡协议

您好,欢迎购买味多美预付卡!

本《味多美购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有助于您作为购卡人(简称“购卡方”)了解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味多美”或“售卡方”)为您提供的预付卡及相关服务,及您购买和使用味多美预付卡的权利与义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您确认支付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愿意受其约束。
如您对本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您可以致电味多美顾客关怀热线:400-117-0170(工作时间为每天9:00 – 18:00)。
 
鉴于:
(1) 味多美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民营企业,有权在(本活动场景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发行和销售本协议项下的、用于在味多美门店购买味多美产品的虚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简称“预付卡”)。
(2) 购卡方有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味多美购买,且售卡方有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购卡方出售相关预付卡。
有鉴于此,双方经友好的协商,订立本购卡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定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预付卡”
指味多美在(本活动场景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发行和销售本协议项下的、用于在味多美门店购买味多美产品的虚拟单用途电子现金卡。
“持卡人”
指预付卡的实际使用人。
“充值”
指味多美会员同意开通味多美钱包服务并以充值方式在味多美门店消费,充值金额将以会员的钱包账户余额(“钱包余额”)的方式体现,会员可以持钱包余额到指定味多美门店进行消费。
2.预付卡基本情况
售卡方目前销售的预付卡均为不记名卡,面值或充值后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具体所购预付卡的面值、有效期及使用规则等详见卡面使用说明或使用规则,请点击味多美外卖自提小程序(微信及味多美指定的其他官方小程序,下同)“我的”页面“条款与规则”中查看。
3. 预付卡的购买
3.1购卡方同意以线上方式向售卡方购买预付卡。具体购买内容以购卡方实际订单为准。
3.2在下列情况下,购卡方根据如下条款并向售卡方提交购卡方有效证件:
1) 一次性购买(含充值,下同)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个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护照之一),且售卡方应留存个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2) 一次性购买(含充值,下同)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需出示单位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一)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护照之一),且售卡方应留存代理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单位名称、有效证件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3.3购卡方购买预付卡之日起三十(30)天内,可通过售卡方指定渠道申请开立发票。申请发票开具的金额应与购买预付卡时支付的金额一致。如购卡方通过味多美官方小程序购卡,购卡方可以在购卡之日起三十(30)天内线上申请开具发票,发票类型是“预付卡-餐饮服务”或“西点、蛋糕”。如持卡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充值味多美钱包,充值时味多美不再重复提供发票。
4.预付卡的使用
4.预付卡的充值、使用、退卡、延期、挂失等事宜按照预付卡使用规则办理。退卡时需同时退回购买时获赠或获取的全部卡券、实物、其他虚拟商品、积分等(如有)。
4.2预付卡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售卡方按其指定方式向购卡方交付预付卡的二维码库或其他电子数据时转移给购卡方。购卡方应妥善保管预付卡,如因购卡方原因造成预付卡遗失、灭失、被窃、遭破解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购卡方自行承担。
4.3售卡方应保证在本协议项下销售给购卡方的预付卡可在正常条件下的使用。但因下述原因导致购卡方/持卡人不能正常使用预付卡的,售卡方对持卡人受到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售卡方应当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1) 售卡方运营或结算系统停机维修或维护;
2) 电力、电信或银行的系统、设备或网站发生故障、不稳定或升级维护,导致停电、或数据传输不稳定、失败或中断;
3) 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战争、恐怖袭击、暴动、游行示威、行政命令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售卡方不能正常营业,或造成其运营或结算系统障碍不能正常运行。
5.知识产权
5.1购卡方及持卡人仅限于在本协议及预付卡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使用预付卡。本协议的签订不得被视为售卡方许可购卡方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方使用售卡方的任何商名、商标以及预付卡所包含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技术、专有技术、工艺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无论其是否受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或其他登记权利的保护。
5.2未经售卡方事先书面同意,购卡方不得在任何对外宣传中以任何形式使用任何味多美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味多美公司名称、商标、Logo等,统称“味多美元素”)。如果购卡方不当使用味多美知识产权、味多美元素及其他财产权利,售卡方有权要求购卡方承担全部赔偿及损失。
6.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其他
7.1本协议由法律法规管辖和解释。双方对本协议的生效、解释或履行产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努力根据协议约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交由售卡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该等争议。
7.2购卡方在此确认,其签署本协议即表明其已充分阅读和知晓预付卡使用规则的内容,并同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预付卡使用规则的规定。
7.3本协议未尽事宜,以预付卡的使用规则为准。
 
发卡单位: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